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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金

 02-25 23:04  悬赏 0  发布者:医疗2009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12)
2009年11月发生医疗事故,医院从不承担任何责任转变为现在主动提出调解。院方在证据面前,法庭上承认,医生未经家属同意和知情,为病人行腹腔穿刺手术,术后未在病历记载。两次手术销毁病历。拒绝出示手术医师执业资格证,并伪造病理标本报告。致使患者补救手术失败,切除部分器官。
医学会和法院互相推诿近1年,医院提出不做医学会鉴定,调解,要求患者家属提出赔偿金额供医院考虑。问题:
1.如果患者坚持医学会鉴定责任后,根据伤残等级赔偿,医院承担多少责任?
2.如果按全部责任,七级伤残计算,具体住院天数如下,赔偿金额应该是是多少?请大律师们根据下列数字给计算个合情合理的赔偿金额。不想被指漫天要价。
手术日:2009年11月 住院天数:216天,诊断书天数178天。
病人年龄:40岁。未成年子女一名:10岁。
工资:患者术前一年,因病辞职,在职工资:9000元每月。因医疗事故不能继续工作。
陪护人员:没有收据,陪护人每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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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01日 12时53分
1、医院承担全部责任。(销毁病历)
2、赔偿数额大概在40万。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6 09:01
根据你的问题,给予以下回答:
1、你不用坚持这个鉴定机构出鉴定结果,你可以要求法院换一个可能出结果的鉴定机构鉴定。之所以不给出鉴定结果,我估计是因为你选择的鉴定机构是你们当地的当地鉴定机构,你应该明白什么意思。
2、不要要求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医疗过错鉴定,这样赔偿款多,关于赔偿多少要看病历才可以跟你准确的回复。
3、如果全部责任,七级伤残,不加医疗费估计30万左右。包括:伤残补助金(35万);误工费:9000×7.2=6.5万;营养费:20--40元每天 具体时限以鉴定机构出报告为准;护理费:50元每天 具体护理时限以鉴定机构出报告为准;住院伙食补贴:20元每天;交通费:以实际损失计算;
精神抚慰金:50000元×0.4=20000.
以上数据供你参考。如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
回复时间: 2014-02-26 10:24
1、医疗责任大小,需要依据过错来确定。如你所述,故意销毁病历,如致使无法鉴定,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伤残赔偿金35万左右,精神慰抚金为2万元,再加上误工费、护理费和营业费等。具体金额需要依据三期鉴定结果来确定。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辽宁-葫芦岛]
  • 杨静律师 VIP
  • 电话:15898271391
  • 282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6 10:53
根据我国国务院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上述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具体赔付把数字代人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2-26 16:01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医院的医生擅自销毁病历,制作虚假病历等,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应当承担的赔偿项目应当为:
    医疗费(按照手术所花销的全部费用)
    误工费:按照实际损失即从手术失败不能参加正常的工作开始计算至今
    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工作,应当按照当地护工的收入计算住院的天数)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目前上海地区的标准为20元/天,因此计算为:20×178=3560元)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一般有各种票据为准)
    必要的营养费(40×178=7120元)
    残疾赔偿金,按照七级计算为(43851×20×0.4=350808)
    被扶养人生活费:26253×8×0.4÷2=42004.8元(该项赔偿计入残疾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10000——50000元
    以上数据按照2013年度(法院审结的上一年度计算),因此赔偿总额为55——60万元左右,所以从你们的协商解决的问题出发,建议尽快达成一致协议,解决问题,拖得越久其实对自己也是一种伤害。
    3、既然现在医院主动协商和解,建议没有必要再等待医调委等相应的机构进行出结果等,因为等待就是对伤者的一种精神摧残。
    4、从以上的计算,加上误工费总共的大概数字,这还是比较客观的,建议尽量与医院协商。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选择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6 17:41
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回复时间: 2014-02-26 17:59
你好,陕西西安刘晓恩律师为你解答:
你咨询的问题依法属于医疗纠纷法律问题,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医院方面具有相应法律责任,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应当通过医疗过错鉴定,来处理本案,因为只要确定对方有过错,对方即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确定医疗过错的同时可以一并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从而核算赔偿,目前我的判断对方具有过错,但需要依据鉴定结论最终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核算七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需依照2013年上海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851元核算为350808 元(根据上海市2013年度统计公报数据核算)误工费:9000×7.2=6.5万;营养费:20--40元每天以医生的医嘱为准;护理费需以你们的实际护工支出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与营养费基本一致;交通费以有关票据核实计算;精神抚慰金可以主张20000元!
建议直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办理法律手续,以便问题的到及时解决!
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再联系刘晓恩律师法律服务专线13772027730!
回复时间: 2014-02-26 22:50
一、医院根据鉴定结果结论承担责任;二、1、伙食补助216*20元;2、住院护理费2*46天+1*200天*200元=;3、出院护理费1*178天*200元=;4、误工费本人工资或者当地社评工资*18个月=;5、治疗费用按照票据;6、抚养费8年*上年度上海市居民消费支出除以2(没有丈夫的不用)*40%=;7、伤残赔偿金上年度上海市居民纯收入*20年*40*=;8、营养费、交通费若干;9、精神抚慰金1万元;共计大约35万左右吧。
回复时间: 2014-02-28 16:17
具体赔偿金额核算七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需依照2013年上海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851元核算为350808 元(根据上海市2013年度统计公报数据核算)误工费:9000×7.2=6.5万;营养费:20--40元每天以医生的医嘱为准;护理费需以你们的实际护工支出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与营养费基本一致;交通费以有关票据核实计算;精神抚慰金可以主张20000元。总计大概43-50万这样。
回复时间: 2014-03-01 10:56
医疗损害赔偿调解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院方是否愿意不考虑参与度而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院方愿意承担则可以结合以上各位律师的方法计算费用;
3、如果院方对责任有异议,在诉讼中法院会以院方病历资料不完整而推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3-02 18:32
1、“两次手术销毁病历。拒绝出示手术医师执业资格证,并伪造病理标本报告。”由此推定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2、“两次手术销毁病历。拒绝出示手术医师执业资格证,并伪造病理标本报告。”由此推定构成伪证罪?
3、案情重大复杂严重,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3-04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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