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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 孩子希望由女方抚养

 02-26 10:13  悬赏 20  发布者:mana11……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3)
我是孩子的母亲,孩子现在1岁5个月,我想和孩子的父亲离婚,孩子的父亲不好好工作,除了睡觉就是玩电脑,工作干段时间就辞职,我现在有工作,只是工资也就1千2,我实在受不了他爸爸这样子,我们连房子都没有结婚到有孩子5年了,一直租房子住,现在我和孩子住在我妈妈家里,孩子的一切费用都是我们家里人出的,我现在实在不想和孩子爸爸在一起了,请问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孩子的爸爸还很凶的说要强行带走孩子。请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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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6日 10时19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6,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孩子父亲是回民,但是我们现在就一个孩子,而且我也没有做绝育手术,我之前打掉过4个孩子,好不容易才怀上现在的孩子,孩子姓随我,但是民族还是回族,我公公现在在小区是个电工还和我婆婆离婚,现在从找了个女人结婚了,我婆婆在纺织城也和一个人男人在一起住,还开了个麻将馆,给我婆婆带对孩子成长没什么帮主,给我公公带也不行,我公公他们一天到晚爱出去玩爬山,对孩子也几乎不闻不问,请问律师应该如何?

回答: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康律师,给讲解的很全面,很认真,非常感谢康律师对我的帮助,太感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6 10:20
您好:建议协商,协议离婚,不行再起诉离婚。孩子未满2周岁,一般会判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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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26 10:24
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归女方抚养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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