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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和机动车交通事故

山东 02-26 10:31  悬赏 0  发布者:wss100 给我留言  回答:(1)
机动车碰撞了正常行使的电动车,去医院进行了伤势检查,由于事故导致内侧半月板损伤,韧带拉伤,医生建议住院但是机动车主不给交住院费用,一直拖到现在,后来我们打听到做手术不一定对膝关节好,所以不打算住院了,直接和对方私了这件事,对方只为自己考虑,自己不想多给一分钱,只想靠着保险公司给报销的那几天的钱,此外再要的费用对方一分也不出,此时无法私了只好选择走法院,但是家庭情况不好,可以不请律师吗,胜算有几分把握?前提是受害者为住院,谢谢!
问题补充:
继您回复,因为家庭情况不是很好,无法达到法院的要求,以至于无法上诉,如果不上诉的话我们以后是否还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呢?对方不主动积极配合,请问还有什么办法解决务工费、医药费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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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6 10:3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继您回复,因为家庭情况不是很好,无法达到法院的要求,以至于无法上诉,如果不上诉的话我们以后是否还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呢?对方不主动积极配合,请问还有什么办法解决务工费、医药费等问题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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