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吴健弘  罗雨晴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土地征用

河北-衡水 02-26 22:02  悬赏 20  发布者:Heaven……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在农村承包了一位村民的五十亩耕地五年,两方签有合同,合同规定如果因公路建设等国家原因而“征用”土地,则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而其它原因对方终止,则需要退还全部限制承包费。。但现在由于公路建设,他用于建设材料的堆放,而与工地签了三年的使用权。。没有给我通知就把我的农作物铲除。。请问他这样属于土地“征用”的范围吗??他是否应该付法律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3 15:09
不属于征用范围,属于违约情形,要求对方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2-26 22:14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土地征用,对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56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9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7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5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