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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证但在未举行婚礼及位共同生活前想离婚,女方不同意提出恶意赔偿,应如何离婚?

河北-秦皇岛 02-26 22:51  悬赏 0  发布者:102653 给我留言  回答:(1)
男方与女方相处两年,于婚礼前5个月左右双方达成共同意愿领取结婚证。
领证前半年开始装修房屋、购置家电、根据本地风俗为女方购买金饰等,在婚礼前两个月双方因结婚琐事至感情破裂,期间女方及女方父母伙同他人到婚房打闹并意欲搬走家电(婚房及房内所有财物均属男方父母所有,无任何女方资产财物),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及其家庭不同意并想恶意索赔,应如何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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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27 07:41
离婚应该带着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如果确实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有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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