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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被收购后的补偿问题

 02-27 13:02  悬赏 0  发布者:臭美妞02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7)
1、公司与国外授权公司合同到期不再继续合作了,是否应给与员工补偿?2、若给与补偿,公司每月会在员工饭卡中充钱,这个钱是否应该算进平均工资内?
3、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的税前工资吗?
4、如果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应该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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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7日 13时56分
1、应当补偿。
2、饭卡中的钱,一般是属于补贴、福利性质,也应当算工资内的。
3、指税前工资。
4、一般是工作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7 13: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7 13:12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27 13:20
劳动合同是与哪个公司签的?现在还在合同期之内吗?
追问:

与中国代理公司签订的,在合同期内

回复时间: 2014-02-27 13:24
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2-27 16:16
您好,如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工资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2-28 08:17
如果是被收购无法安置员工,应当有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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