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承租房动迁咨询

吉林 02-28 13:52  悬赏 0  发布者:qq兔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是回沪知青子女,自1994年落户在虹口区爷爷的租赁房内,现在这套房子面临动迁。这套房子23.5平米,有十四个户口,爷爷在年初过世了,现在房子没有承租人,姑姑和叔叔们要变更承租人为大伯,但是大伯对动迁将得款项的分配方式我是不满的,1)我是否要同意变更,假如没有承租人,对与拆迁是否不利。没有承租人,动迁组会如何和我们谈2)大伯要求将他们兄妹四人历年为父母所支付的医药费和补品费算上他们所谓的货币升值率共计40万再加上以后奶奶现在及以后在养老院的费用暂计30万元两项共计70万元在本次动迁利益总款中扣除由他们兄妹四人获得,多余动迁款再安置所有安置对象,这总计算方式是否合法,我作为第三代他们是否侵犯了我的利益,请问我该如何争取我的利益,现在那里只有我的户口,我父母的户口均不在上海。3)动迁份额是如何算的,是所有安置款除以被安置人的平均数吗,按现在的动迁法,我应占多少份额呢?十四个户口中我的小姑姑是享受过动迁安置后将户口迁入的,这次还能享受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8 20:20
可以享受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北京东城区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84
湖南 长沙
人气:546910
广东 深圳
人气:209318
广东 深圳
人气:51
江苏 苏州
人气:85181
广东 深圳
人气:1732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