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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拍拍手”作为婴儿用品品牌名,不能注册微信公众平台,为什么?

广东-东莞 03-03 15:01  悬赏 0  发布者:qxiaog……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们公司的注册商标的为”拍拍手“,我们在注册微信公众平台的时候,因为有拍拍2个字,竟然说涉嫌侵权,不让注册?请问这是合理的吗?我们该怎么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3 17:07
不合理。可以向腾讯公司反映,腾讯不解决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03 17:21
您好!微信公众平台的名称注册并不像商标一样区别商品或服务的类别,故系统无法准确识有无侵权可能。建议贵司以其他名称注册,在宣传时继续以“拍拍手”商标进行宣传扩广,既是贵司的注册商标,就有合法使有的权利。详询可来电!另有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需要哟亦可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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