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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企业招聘时说的好好,进入工作后待遇怎么给就随她说,作为打工者怎么维护自己权利,通过什么方式举报

广东-深圳 03-05 09:25  悬赏 0  发布者:淘小鸭 给我留言  回答:(3)
招聘时说月休四天,底薪2000'包吃住,工作8-10小时,进入工作后,变成了底薪2000'月休1天,工作时间不止10小时,还要多做额外的工作,我说不干要走还不给走,拿工资威胁,说要举报她们还不怕,像这样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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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勇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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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3-05 09:45
1.要以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准;
2.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双倍工资时效性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3.您可以去当地劳动站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3-05 10:33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回复时间: 2014-03-05 10:12
搜集证据,去劳动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辞职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即可。保留辞职的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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