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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贷款买了房子,首付40万,贷款30万,并开始独自还贷款

黑龙江-哈尔滨 03-05 16:0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6)
结婚前,男方贷款买了房子,首付40万,贷款30万,并开始独自还贷款,结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共同还贷,请问离婚时,怎样才能评分房子,或者在婚后加女方的名字时需要公正或出示证明,才能确保婚变时双方评分财产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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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5 16:13
可以对财产进行公证的
回复时间: 2014-03-05 16:51
您好,房产证上有双方名字,不需要公证,离婚时房产平均分割。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05 20:2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3-05 16:11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3-05 16:11
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回复时间: 2014-03-05 16:13
若没有约定份额,你的名字加上房产证后,以后若离婚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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