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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宅地纠纷

陕西 03-06 10:00  悬赏 0  发布者:mengba……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原系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韩家湾乡南舎村人,在家排行最小,父母均已过世(父先),兄长均有自己的住宅地,当时我未成年和父母生活一处。后当兵在外,按国家政策先安排在本省宝鸡市工作。随着父亲过世,母亲年事已高,就跟随大哥一起生活,经当时村委会文书协商,将我家父母原来居住的祖居院落委托邻居看管(当时我在部队,对此一无所知),签署了一份看管协议。现在我们整个村庄在陕西新城改造工程范围,属于拆迁对象。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要求收回自己的住宅地,但对方在这几年已经拆除了我家原有的六间住房,而且私自不知通过什么途径将户主(村委会底册上我父亲的名字)改成了一个陌生的名字来参加这次拆迁补偿。我们为此事多次找村委会,以及曾经当初协调的村文书,均推脱不作为。万般无奈,我们打算通过司法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现在有几个问题不明确需要请教,1,像这种我父母给我的遗留院落,也就是祖院,我是否有权继承?2,如果走司法程序,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我曾经要求村委会依据村文书出的户籍底册为我出具现在有争议的院落户主为我父亲的名字,但村上拒不办理,也不给我说明理由。
          基本情况大致如此
              我的电话13709175515孟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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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6 10:46
你好,你肯定有继承权,你还是直接来电详谈,以便更好帮助你。。。。。
回复时间: 2014-03-06 10:53
户主应该以户口本为准,村委会的底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底册是交给拆迁管理部门的,最终会影响你们领取拆迁款的权利。宅基地应该以户为准,只要这个户存在,宅基地就不应该收回,但不知道你家的户现在是怎么个情况?祖宅是你父母的财产,你们当然有权利继承,只是房屋已被拆除重建,要证明比较困难,而且不可能给被拆迁房屋发放拆迁款。所以,就只能追究拆迁你们房屋的那户人家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3-06 11:42
你好;你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3-06 16:28
你父母给你的遗留院落,也就是祖院,你当然有权继承。你只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信息向法院起诉维权。法院判决后,根据生效判决要求拆迁补偿安置。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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