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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湖北-宜昌 10-13 16:56  悬赏 0  发布者:A1013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另一人存在经济纠纷,后经私下协商,我给付对方2万元解决此事,约定再无经济纠缠。现对方人在外地,让我把钱给付他女儿手中,让他女儿给我写收条。但我怕钱给他女儿后,没有亲自交给他手中,收条不是他亲笔写,怕他日后反悔,说没有收到钱或再来纠缠。我想问:我钱可以直接交给他女儿吗?让他女儿写收据,并代表他父亲承诺以后与我再无经济纠纷,他女儿能代表他吗?这样写有效吗?
问题补充:
他不愿写委托书,让我们把钱交他女儿手中。我要怎么办,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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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13 17:12
你好,可以直接汇入其银行账户里,保存好回执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0-10-13 20:45
建议直接汇入对方银行账户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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