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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上班时间24小时,休48小时,合法吗?

重庆 03-08 13:24  悬赏 0  发布者:ruoche……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业单位每次上班24小时,休息48小时,再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三人全年循环。 遇周末有20元加班费,节假日有30元加班费。由于人员编制不够,没有节假日,也不能请假,若实在要请假就只有两人轮班,即剩下的两人上24小时休24小时。请问这样合法吗?上级部门不及时补充编制人员到单位造成单位人员全部超负荷工作,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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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8 13:43
不合法的。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3-08 18:10
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追问:

劳动法上明明写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适用本法”作何解释?

回答: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该条应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外聘的人员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比如厨房师傅、保洁人员等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若有疑问请电询,本人愿意为你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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