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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否认的没有病人知情与签字的胎心检测病历,有没有道理?是不是公正公平合理的法律依据?

河北-廊坊 03-10 15:28  悬赏 35  发布者:jjff12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泉州市民***在泉州儿童医院胎膜早破,流羊水,胎头高浮,难产,医院没有如实告知,没有按照医疗规范观察检查胎心,极少过来关心她,任由她呆在待产房,拖了10个小时,孩子没有生下来,脐带脱垂流出来了,这时已经是晚上了,医院才临时匆匆转移到楼上手术室进行剖腹产。产妇吓得半死。孩子出生后,医院还欺骗家属孩子很健康。第二天孩子手脚发抖,转到儿科,10天后才告知孩子缺氧脑病,心肌损伤。本来病人不懂得追究医院的责任,几个月后听说这样的病情是属于难产率非常高的,医院只要经常检测胎心,及时诊治,采取措施,就不会这样,才知道被医院的医护人员耽误害惨了。病人想追究医院的责任,了解病历。但是医院三番两次推脱,没有提供全面的病历,后来病历也被医院写成有医护人员每半个小时检测一次胎心了。这样的病历-《胎心检测》,没有病人的知情与签字,被医院、医学会当成医院没有过错的证据。大家评评,病人否认的没有病人知情与签字莫名其妙的胎心检测病历,有没有道理?是不是公正公平合理的法律依据?
问题补充:
我们已经向福建省医学会递交再次鉴定要求,福建省医学会要求我们补充证据,中止鉴定,中止鉴定期间不计算时间。搜取证据是非常艰难的,请问,如果我们按照福建省医学会的要求去搜取证据而超出一年或两年时间,我们又转向法院起诉,会不会被法院拒绝受理?会不会超出法律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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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17
提示:不要在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你还指望他们一家人会作出对患者有利的鉴定意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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