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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2 15:45  悬赏 10  发布者:柳叶棉丝掌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2)
您好,1.我于08年12月24日得到国家信访局访复字2008【30563】:xx同志你反映的问题,我们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转送山东省信访局,特此告知。08年12月24日。09年1月4日地方信访局答复: 你所反映的问题xx局正在处理,请等候答复意见。我当地信访局说他们规定60日指工作日,应抛去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关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的说明,信访条例上我找不到,请告诉我到期日到底应该具体为哪天,请给我说明法律依据是什么,用以驳斥不懂法者。
2.相关单位到现在也没联系我解决问题,到期后是否应该给我书面答复,看样子不会给我书面答复,若不给,我该如何做。
3.期间,他们天天派人打听我的行踪,甚至派小学生攀墙头看我在家没有,在村里给我和家人造成极坏影响,我该如何依法反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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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23日 11时10分
工作日,顾名思义就不是双休日和节假日。如不书面答复,到期就再找地方信访局。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2 16:15
建议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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