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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03-10 14:55  悬赏 0  发布者:hanni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16)
婚前男方首付40万,贷款37万,婚后女方父母帮助还贷14万,男方父母帮助还贷6万,其余为夫妻共同还贷,离婚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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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0日 15时32分
您好,如双方离婚,房产一般会判给婚前按揭方,双方父母帮助还贷部分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共同还贷及升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0 14:58
分割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
追问:

房屋价格77万,首付40万,贷款37万,房屋现价240万,您能告诉我大致我能分多少?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3-10 15:04
除首付部分,是可以平分的
回复时间: 2014-03-10 15:06
除首付部份外 还要介定双方父母帮助还贷是借贷还是赠与
回复时间: 2014-03-10 15:07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3-10 15:08
房屋为婚前购买,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产权归男方所有,但婚后实际参与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双方父母还贷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即可。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3-10 15:12
房屋属于男方,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还贷,为共同财产,父母给的钱属于赠予或借贷。
回复时间: 2014-03-10 15:15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分割房产。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3-10 15:1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男方首付40万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夫妻均分
回复时间: 2014-03-10 15:25
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08
可以分割共同还贷部分的财产及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11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27
房屋属于男方,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还贷,为共同财产,父母给的钱要看细节。 
如需法律支持,请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27
你好,该房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50
你好:1、双方可以协议房子的归属,双方父母还贷的钱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2、协商不成,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归属谁,该方应该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父母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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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3-10 20:44
房产归男方,女方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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