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怎样追讨工程款

北京-朝阳区 03-10 16:01  悬赏 10  发布者:农民工@维权 给我留言  回答:(13)
4年前的装修现在还没付款,当初因为是朋友关系说以后慢慢给,所以完工后没有马上结清,还欠20多万,可现在已经4年了,也没有给,该咋办
问题补充:
当初是几个人和伙开的饭店,现在饭店已经转了,向他们要钱时他们就推脱说好话,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09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33
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10
若没有过了时效,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14
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25
您好,协商不成把他们共同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30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34
您好,如有欠条,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如没有证据建议搜集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43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56
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3-10 16:59
你好,如果是主张对方偿还债务,可先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搜集对方欠款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债务的。
回复时间: 2014-03-10 17:08
鉴于你的陈述,目前存在时效问题,建议及时保全证据;
建议就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3-10 19:10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否则,超过诉讼时效,难以主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回复时间: 2014-03-13 12:30
没有过了时效,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茂名
福建莆田
江苏南京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0503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13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23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12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2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2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