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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回避

北京-朝阳区 03-10 22:07  悬赏 0  发布者:wfcpz2 给我留言  回答:(11)
某离婚案原告在网上发现本案主审法官在网上有违法乱纪的负面评论和举报,请问原告是否可以申请该法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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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0 22:12
你好,可以申请回避。
回复时间: 2014-03-10 22:13
和本案无利害关系不会影响到案件审判的话不予支持。所以你可以提,但是通过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回复时间: 2014-03-10 22:44
和本案无利害关系不会影响到案件审判的话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4-03-10 22:45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回复时间: 2014-03-11 07:10
不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章 回  避
  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回复时间: 2014-03-11 07:47
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回复时间: 2014-03-11 08:32
有证据证明有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如果与本案当事人无利害关系仅仅是因为法官本人有负面评论的,申请不会被批准
回复时间: 2014-03-11 09:15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您申请的回避要求。一般有下列情况的法院会支持法官回避: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回复时间: 2014-03-11 09:18
你好,不是回避的法定理由,即使提出要求回避,也不一定会被准许。
回复时间: 2014-03-11 10:17
您好,如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一般审判长不支持请求
回复时间: 2014-03-12 18:01
你好!可以向法庭反映情况,但不属于法定回避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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