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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分居两年后的债务

 03-11 17:29  悬赏 0  发布者:第柒间铺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4)
我与女方分居两年多,现女方起诉要离婚,女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自己的父母兄弟借钱并写了借条,请问这借条有法律作用吗?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谢谢律师们!感谢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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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1日 17时32分
你可以不承认,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开支,同时双方有利害关系
追问:

赖律师您好!女方在起诉书中写借钱的用途是给女儿吃奶粉和上学用的,我是否也可以不承认的?

回答:

可以不承认,对方的借款与开支是否相同、时间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1 17:30
你好,你不知道的话,可以拒绝承认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3-11 17:37
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是共同债务,你没有义务偿还。
回复时间: 2014-03-11 17:39
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合理部分还是要承担的,不合理的你可以提出异议
评论者:杨宣扬 给我留言
时间:2014-03-11 17:43
起诉之前给近亲属打的借条一般得不到法院的承认。如果确实存在,可以提出异议,比如可以折算成孩子抚养费,分居两年间,当地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然后在这个范围内你承担,超出范围的女方承担,或者主张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属于共同债务。
评论者:冉兵律师
时间:2014-03-11 17:50
不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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