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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报废车辆没买保险,我方车辆损失,我方是否需要承担强交险

山西-忻州 03-13 13:08  悬赏 25  发布者:dihao2…… 给我留言  回答:(3)
目前车辆已经不能再使用,事故后我方起诉,认定结果对方全责,我方胜诉。对方上述后,目前还为开庭,对方再次以强交险起诉。我方是否要对强交险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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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3 12:59
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4-03-13 13:05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追问:

若是如此,对方付全责,我方就无需再付强交险了吧

回复时间: 2014-03-13 13:06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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