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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交通事故现在如何处理

河北-沧州 03-13 13:52  悬赏 0  发布者:赵毛桃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妹妹1990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被当地的运输公司的车辆撞伤,当时对责任人的不认可,没有调解下来,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赔偿,原来的运输公司已经改制,知道这个事,但没有赔偿我们,请问现在该如何处理才能取得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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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3 13:5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3-13 14:00
建议诉讼
回复时间: 2014-03-13 14:11
有可能过了时效。
回复时间: 2014-03-13 14:11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3-13 14:29
超过诉讼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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