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申维丰  刘同发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校舍危房个人购买后办理房产证

重庆-江津 03-13 15:44  悬赏 25  发布者:xueshe…… 给我留言  回答:(1)
前几年,江津区石蟆镇农村小学全部合并到乡镇,村里校舍闲置几年后成了危房,校方主动将危房卖给我家(个人)。当时说是不能即时办理房产证过户,只签订了房舍及操场等地的买卖协议,协议上明确说明了房舍及操场范围。现在江津区说是有了政策,可以办理房产证过户,通知我们去办理。但是去了以后,说是当初房价太便宜,现在要我们去做资产评估,如果价格高了还要补差价,才给过户,并且还要交税。这是否合理?想咨询这种情况下,房产证过户的正常手续应该是什么样?如果还要补差价,搞评估,当初的协议岂不是儿戏,天理何在?老百姓权益何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3 19:27
协商无果,起诉解决。
追问:

那样很麻烦,浪费时间。请问正常情况下,房产过户程序应该是怎样的?如果我们不去办理过户,有什么影响?

回答:

咨询当地房管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广东茂名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59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56
河北 保定
人气:287602
广西 柳州
人气:7116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