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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必要时”之时机定义

 03-16 14:47  悬赏 10  发布者:zhihna……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7)
离婚时抚养权归我,几年后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女方主张抚养费自己全部承担,协议后一年不到女方以小孩名义诉讼要抚养费,一审判决:因物价上涨与小孩渐大,引用《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小孩在必要时可以向本人主张要求支付抚养费,所以判决本人要支付抚养费。但判决书里却没有引述任何证据与常理基础对“必要时”的时机成立做支撑,也罔顾我有提出协助抚养的事实证据,以及女方公然拒绝我的抚养协助行为。

我认为此判决书存在一些不合律法与事理的地方,第一:物价上涨与小孩渐大每年都存在的,如果不需要任何证据与常理基础做支撑就可以成立的话,那每年不是可以套用此判例要求增加抚养费增加吗?第二:协议后短短一年不到就去膨胀物价上涨与小孩开销增大似乎不符合常理。第三:女方怎么可以公然拒绝本人抚养协助再诬告本人弃养小孩?第四:在女方主张抚养费自己全部承担的协议下,本人应该有权利选择协助抚养的方式是采用直接给钱或是实质报销。第五:女方与我交换权利后一年不到就拿抚养权的权利回过头向我诉讼抚养费,是否涉及诈欺之疑虑?第六:本诉讼案重点应该是小孩是否存在生活问题,但一审判决一字未提,女方也没提供证据,更没说法,判决书也没从物价上涨与小孩渐大导引出小孩生活有问题的关联与事实。

基于以上种种疑点,如果我上诉中级法院是否有胜算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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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6日 14时53分
在离婚诉讼的抚养费判定方面法官有较大的裁量权,如果你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6 14:59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抚养费参考如下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回复时间: 2014-03-16 15:09
建议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3-16 16:18
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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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3-16 17:17
您好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16 22:49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诉讼的抚养费判定方面,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对审判结果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追问:

可是我这案件不是离婚诉讼,是离婚几年后进行的抚养权变更,彼此做权力交换,我变更抚养权给女方,女方主张承担全部抚养费。

回答:

你好,可以扶养权纠纷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52
您好,建议搜集证据,可以上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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