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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打架,对方先动手却受伤,却要求我方赔钱。是否合理

重庆-九龙坡 03-16 18:20  悬赏 5  发布者:yangy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方工人在上班时,因工作琐事与其他班组工人发生口角,对方辱骂在先,之后对方纠结多人对我方工人进行攻击,多人劝说无效,并先动手打我方工人,我方工人给予还击,众人劝说之下,我方工人率先停手,对方还用安全帽砸我方工人,双方抓扯中,对方工人手掌轻微骨折,却要求我方赔付医药费,误工费等,约2.5万,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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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6 18:29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16 18:44
需要计算的。
回复时间: 2014-03-16 18:50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03-16 19:18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们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们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回复时间: 2014-03-16 19:37
2.5万不 算很过分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19
双方都有过错,分担损失,你方应赔偿部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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