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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分割

北京 03-17 09:32  悬赏 0  发布者:黄明晓 给我留言  回答:(13)
律师您好,咨询您一个问题,老人有一楼房,想给女儿,楼后还有一块地想给儿子,但是现在土地使用证是在一起的,楼后的地归儿子只有书面协议一份,以后这个楼房出售,这个书面协议有效吗?(书面协议没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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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7 09:34
一般是有效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52
您好,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3-17 09:36
要看内容
回复时间: 2014-03-17 09:54
是否有效,具体要看协议的内容。
回复时间: 2014-03-17 09:59
书面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26
你好,最好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33
你好,宅基地不能赠与,房屋可以办理赠与,写赠与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到房管局过户即可。《宅基地管理条例》第三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所以,不能赠与,但是集体成员内部可以流转。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39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母亲将地通过书面协议赠与儿子,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45
根据协议内容及土地证情况
回复时间: 2014-03-17 10:59
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3-17 11:28
你好,房随地走,房地是一体的,不可拆分,但双方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3-17 17:05
如果协议约定明确应为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3-18 12:24
您好,可以签订协议,签字确认后合法生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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