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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死亡

 03-17 22:38  悬赏 0  发布者:997081……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宝鸡 回答:(6)
一个工人在我爸工地干活,下午说他肚子疼,然后我爸带他去看,最后还给他1000看病,但是当我爸回到家时。人家打电话说人死了,而且听他家属说以前他肚子经常疼。请问下我爸在这事上因负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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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7日 23时28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是突发疾病导致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享受工亡待遇。如果公司为死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死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全部工亡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死者近亲属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死者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工亡赔偿主要有三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00元;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7 23:19
如果是突发疾病导致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那就算工亡,用人单位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3-18 08:23
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20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可以进我网站参考相关案例!
回复时间: 2014-03-18 10:23
你好,如果是突发疾病导致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那就算工亡,按照工亡标准赔偿。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3-18 20:36
上班期间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建议与律师面谈。
评论者:李平律师
时间:2014-03-19 17:04
没有考虑雇员人损的问题。如果是雇佣关系,不必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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