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孙志军  李晓航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乔律师我咨询1下我们村拆迁我儿子是独生子女没有享受到独生

陕西-西安 03-18 20:5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7)
请问乔律师我咨询1下我们村拆迁我儿子是独生子女没有享受到独生子女的优惠政治而双女户为啥能享受优惠政冶请问我应该向那个部门维护权益如果起诉能不能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8 21:51
你好,这个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房子的具体状况。因为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说这样的补偿是严重违法的,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协商,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8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18 23:04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以当地拆迁补偿政策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3-18 20:52
1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3-18 22:04
建议及时向卫生计生委投诉,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四)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3-18 22:07
咨询拆迁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3-19 09:07
你好,这个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房子的具体状况。如果你们那边的确有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那么你可以获得补偿,诉讼是可以赢的。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3-19 10:35
你好,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各地有不同规定。建议委托律师采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维护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51
湖北 武汉
人气:7345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9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25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