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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

江苏-南京 03-20 11:17  悬赏 0  发布者:梦1080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家门口有栽了一颗牡丹花!好几年了!!由于前面有人造的房子,他们把路堵住了!现在才说我种的花是种在路上,影响别人出入!那造房子的还说以后把我们家门口也做路让给大家走!!他凭什么做我们家门口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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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0 14:36
邻里纠纷,如果对方侵害你的权利,你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3-20 11:30
你好, 按照物权法规则和相邻关系准则,相邻各方在自己地界一侧建造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时,不仅应当距地界线留出一定距离,更不能越界侵占对方的土地。如果一方超边越界,将其所建造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的一部分建在邻人使用的土地上,受侵害方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并可请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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