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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认定为工亡

山东-潍坊 03-23 12:24  悬赏 0  发布者:90986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亲人是一名外科医生,在前一天感到不舒服,在本院做了心电图检查示有心肌梗塞(当时没有报考单,只有做的心电图单子),经心内科诊断为: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有门诊病历)。没有住院治疗,只口服药物治疗,晚上还加班两次诊治病人,第二天继续上班,在下午1:20左右上班途中,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劳动局认为发病时间不在工作时间内,也不在工作岗位,不认定工亡。请问这个情况算不算视为工亡?48小时不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算起?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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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4 14:20
不属于工亡,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一定的丧葬费之类的。
追问:

为什么?

回答:

上班途中,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但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丧葬费及补助金等,数额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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