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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交通事故复核,对方起诉

陕西 02-24 19:35  悬赏 20  发布者:380123…… 给我留言  回答:(8)
求助,由于出交通事故,2月20日发了认定书,认定我负责主要责任,但是由于不服,2月20日决定复核,但是对方在2月20日在法院立案,现在复核已经受理,但结论还没有下来。 
由于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复核终止。我想问的是,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后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提出复核。复核当日他就立案,难道我的复核要终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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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4 20:04
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复核终止。——既然这样规定,一旦法院受理,就会停止复核。但你可以就此提交法院要求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回复时间: 2009-02-24 20:05
建议委托律师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2-24 20:09
 这是部门规章,没有办法,虽然不合理,但也只能遵照执行。但是对于你认为不合理的地方,你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由法院来认定是否采纳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09-02-24 20:41
因为你进行了复核,复核中止,事故认定的具体对错可以由法院判断
回复时间: 2009-02-24 22:10
因为你进行了复核,复核中止,事故认定的具体对错可以由法院判断 
回复时间: 2009-02-25 12:0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一个证据,你若有确凿证据能够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法院可以不采纳交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26 09:42
以法律规定办。
回复时间: 2009-02-26 10:58
对方比较董法律,建议聘请律师把关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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