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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得到赔偿

辽宁-锦州 03-25 09:48  悬赏 0  发布者:xfzts1……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1年8月28日在移动代理售卡网点从经销商手中买手机卡并在当日有经销商开通激活;2013年3月考虑到手机已绑定网银银行卡等,考虑到存在手机卡丢失造成的风险极大决定办理实名制;2014年3月6日到移动大厅将比手机号办理到自己名下;由于一直信任移动公司,使用此号码期间从未查看账单详情,2014年3月22日登陆网站查看信息,看到5个月的账单均有自有增值业务收费,且扣款金额从92元到19元不等;我未曾开通过此业务,也不曾收到短信扣费提醒;询问 中国移动,中国移动说只赔偿我2014年3月份多收的费用,之前的由于过户不予赔偿;我可以开立银行证明我绑定银行卡的时间以及用网银充话费的电子回单;但移动公司坚持系统不支持不予归还;我想询问中国移动是否损害了我的知情权,对于过户前的金额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办理过户时营业员并未向我解释过户对过户前有什么影响,而且营业员明确告知我过户前登记的是移动经销商);在移动大厅打印18个月的发票,发现每期账单都有自有增值业务收费;但是查询时只可查询到5个月的账单,对于查询不到的但可以打印出发票的前12个月账单的多收的费用是否可以要求移动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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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5 10:43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3-25 12:32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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