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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我有乙肝病毒所以没哺乳孩子

河北-保定 03-25 17:1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我有乙肝病毒所以没哺乳孩子,从1出生都是我和我母亲带着,男方家没管过,甚至没来我父母家探望过我们母子,并且我婆婆和老公都有点傻,欠1屁股债,条件远不如我们家,像这种情况孩子会判给我吗,之前我和男方写过协议,内容是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矛盾因此离婚的孩子归女方,像这种协议有效吗,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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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5 17:28
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反悔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58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25 20:40
你好,你们办理离婚手续了吗?如果依据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你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03-25 21:14
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回复时间: 2014-03-25 17:36
孩子由你抚养可能较大。
回复时间: 2014-03-25 17:45
如果双方协商好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好,去法院起诉,你可以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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