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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广东-佛山 03-26 15:26  悬赏 0  发布者:吉诺比例19…… 给我留言  回答:(4)
关于公司薪酬制度,原工资是按月薪制6K,分成三个部分,基本工资2175,岗位工资3425,加班费(每周六100元,一个月共四天)400(2175/21.75),合计6K,现在公司出现劳动纠纷,加班费不是按2倍计算,重新调整了薪酬制度。改为每个月按出勤天数来算工资,假如这个月有三天国家规定节假日,如大年初一初二初三,公司只是发基本工资,不算岗位工资,说没有出勤,另外加班只算基本工资,不算岗位工资,但一旦请假,就要扣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这样的制度符不符合劳动法要求?希望各位律师专家给予解释,谢!另外我们的权益要申诉,有没有把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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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6 16:0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26 16:09
单方面更改合同约定,是无效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3-26 16:26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来计算的
回复时间: 2014-03-26 21:37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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