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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改制

北京-海淀区 03-27 09:56  悬赏 0  发布者:zibomd 给我留言  回答:(8)
首先我是孕妇签的是无限期合同。在一家国企单位,公司内改制,把我所在的部门撤销了,又新成立了一个部门, 公司给我们原来部门的人提供了三种办法1、应聘新成立的部门的职务(3个月试用期)2、公司提供其他部门的岗位(同样需要应征和3个月试用期)3、培训待岗。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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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7 10:01
两次试用期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4-03-27 10:01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9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27 10:33
有权拒绝并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3-27 09:58
公司的作法是违法的,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公司应另行安排你的工作,不需要试用期。
回复时间: 2014-03-27 10:00
公司不可以随意安排的。
回复时间: 2014-03-27 10:05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3-27 10:49
不同意公司安排的话可以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3-27 11:29
你好,你自己决定,如果你不同意公司的变更安排,你可以拒绝,并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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