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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占地补偿

河北-张家口 03-27 21:54  悬赏 25  发布者:追1234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河北张家口人,由于修高速,征用了我家的3亩地,我家的地是水浇地(已在土地打井),用于种植蔬菜的,在2001年与村委会签订了开发规模种植蔬菜合同,合同规定菜地20年不动,现在赔偿款已到村委会,可是村委会要平分补偿款,这样对于我们占地的农户不公平,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应多补偿给我们占地的农户呢?还有7年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是否归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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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8 10:17
你好
根据土地法规定,征用耕地的,有土地补偿款、安置费和土地上青苗费和附着物费,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费和附着物费给所有者。
你作为土地承包人,肯定会比其他人分得多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3-30 16:19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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