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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我回家待岗三个月

上海-金山区 03-31 12:42  悬赏 20  发布者:GJM122……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作为质量主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老板让我在家待岗三个月。我能否和老板结算工作九年的工龄工资?但是老板说我得承担质量问题,只支付我一半工龄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31 12:43
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3-31 12:46
这需要看你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如果有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3-31 13:00
你好,首先,要看你的过失,如果是严重的过失,那么你需要承担公司的损失,如果只是一般的损失,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其次,老板这么做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3-31 14:46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3-31 14:54
您好,老板发给你工资是一回事,承担质量问题的相应责任是另一回事。

意见供您参考,欢迎联系律宏律师事务所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3-31 16:27
让你待岗没有道理,你应当要求继续上班,或要求公司出具待岗证明并要求其足额支付薪水,否则,可以不同意,应继续上班。
如果公司辞退你,则设计补偿或赔偿问题。有事电联,若公司辞退你,可来电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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