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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医生未尽告知义务,导致人身伤害,是否可起诉

 03-31 21:03  悬赏 0  发布者:林凌伊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5)
公司在发布体检通知时未告知怀孕妇女不可以拍胸透,医生在做体检时也没问当事人否已怀孕,也没事先说明怀孕了不能做胸透。所以当事人在怀孕了的情况下做了胸透这个体检,造成不可预知的伤害。请问是否可起诉公司及医院?如向法院提起诉求,应该要诉求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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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31日 21时27分
可以起诉医院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追问:

因为去拍胸透体检的时候才怀孕6周左右,医生只是告知是有一定影响,但目前是没办法检查或检测具体的影响是什么。也就是说目前无法提供实质上的损害后果,那我应该怎么去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31 21:04
如果有后果,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31 21:13
必须有实质损害,而不是可能的损害
回复时间: 2014-03-31 21:46
如造成了损害后果,那是可以主张的。
回复时间: 2014-03-31 22:55
如果没有实际造成损害是不能要求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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