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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感情纠纷

 04-02 08:52  悬赏 0  发布者:LL6684……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4)
男女双方于2009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生育的一个孩子判给男方抚养,离异后两从于2010、2012年在没有复婚的情况下又生育了两个孩子,这过程中由于女方太强势了,导致子男方有外遇,现在这两个孩子一个未满2,一个3岁多,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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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02日 09时22分
这二孩子属非婚生子女,二人协商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追问:

如果起诉是以怎样的理由呢?还有就是他们离婚前男方在女方家投资兴建厂房没有签订合同,但男方父母持有男女双方的借款单据

回答:

1、以小孩子抚养权起诉,2、男方父母可以起诉你们二人作为共同被告偿还该借款。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答案的问题正中要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2 09:29
建议起诉法院,通常一人一个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0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2 09:37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4-02 09:48
这两个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想法院提起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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