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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造成伤害。

山西 04-03 11:06  悬赏 30  发布者:love74…… 给我留言  回答:(29)
A男经常撩逗我,调戏我,后来在大庭广众下说要和我去开房,有损我的名誉,让我在单位无法抬头做人,后来我哥去单位找他,先动手打了他,可是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打了一会以后,A男叫了一车人到事发地给他助阵,并且他们按住我哥,A男将我哥头部脸部打起两个包,有血肿。后头晕恶心,嘴唇撕裂。派出所现在是调节不成,A男不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而且叫了一车人上去扬言要弄死我哥。我该怎么办,怎样以哪种罪起诉他?
问题补充:
现在派出所已经公诉移交到检察院。我是否应该起诉他侵犯我的名誉权?如果请律师,胜诉的可能有多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08
必须鉴定伤情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31
你好,A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目前已经移交检察院,对你哥哥的伤害可以就其犯罪行为提出控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啊康复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A对你的名誉侵权或侮辱行为,需要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解决。祝你维权顺利。
回复时间: 2014-04-05 19:07
受到威胁可以报警,警方可以拘留对方。
回复时间: 2014-04-03 07:42
先去报案,
回复时间: 2014-04-03 09:18
要求治安处罚,并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03 10:50
先报案,之后要求法医鉴定伤害情况,如构成轻伤,则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轻微伤,也可要求对对方进行治安处罚。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07
故意伤害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12
你好,你要去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问一下,涉嫌的是什么罪名,如果没有涉及到侵犯你名誉权的事,你可以去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15
你好,建议做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情况及调解情况,是否追究对方刑事民事责任,另外可先问下对方涉嫌的罪名,若没有涉及名誉事项,可以起诉侵犯名誉权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28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现在对方被移交到检察院的话,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你哥哥的轻伤以上的后果,对方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赔偿你哥哥的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到时候检察院将对方起诉到法院以后,你哥哥可以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对于对方侵犯你的名誉权的问题,只要对你造成伤害以及造成了损失,那么你可以另行以侵权为由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如果对你有帮助建议选择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30
名誉权的事需要另案处理。
如对方将你哥哥打成轻伤,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36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45
1、如果法医鉴定你哥哥为轻伤或者重伤,A涉嫌伤害犯罪,国家会审判庭的;2、你们可以在到检察院以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3、也可以起诉他侵犯你的名誉权。4、可以聘请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4-03 12:33
你好!
   A伤害你哥的行为已经有公安立案侦查,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会由法院判决,你哥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A赔偿医疗、误工的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至于A诽谤你的行为,你可以提起诽谤罪的刑事自诉,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4-03 13:12
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4-04-03 13:19
你哥哥伤情需要经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调戏你的人构成流氓罪,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03 13:26
您好,既然警方已经介入处理他打您哥的事情,而且都已经公诉移交检察院,故您和您哥在刑事案件方面只要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就可以了.

至于名誉权问题,与打架事件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您可以另寻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一般来讲,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考虑到对方面临刑事责任,应当是要收敛很多了,若您走民事途径,其实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故建议您妥善考虑再下决定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17
1、打人方面,既然已经移交检察院,那你们可以已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2、名誉权方面,按你的说法对方有侵犯你名誉权的行为,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30
既然已经移交检察院,A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对你哥哥的伤害可以就其犯罪行为提出控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啊康复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A对你的名誉侵权或侮辱行为,需要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03 16:55
对方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和你开房造成你损害你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你可以起诉他侵犯你的名誉权,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回复时间: 2014-04-03 23:04
你好,对方现在涉及故意伤害罪,构成刑事犯罪,当然不影响你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但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对方侵害你荣誉,且情节恶劣的证据。你的维权是你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4-04 06:12
既然已经公诉,你哥哥的案件只要配合有关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即可。对方在公众场合的不当言行使你的名誉受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起诉,只要证据充分,是可以胜诉的。
回复时间: 2014-04-04 10:23
你好,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04 16:5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作如下回答:
1、A男已经被提起公诉移交到检察院,证明他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他对您哥哥造成的伤害应该已经构成轻伤,嫌犯的刑事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据此,如果A男不陪您哥哥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您可以让你哥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A男对你哥哥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你哥哥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及您哥哥的直接财产损失(如衣物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其他医院费用
需要有医院收款凭证为证据。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根据医嘱确定护理人数,医嘱没有明确意见的,为一人。
陪护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陪护人员无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4)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浙江省一般按30每天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每天实际花费(要有票据凭证)×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20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精神抚慰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额,一般法院会根据案情酌定判决对方承担的数额。
2、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据此,如果A男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名誉,您可以向法院起诉A男侵犯了您的名誉权,要求对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是,您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对方的行为对您的名誉造成损害,法院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如果想追究A男给你哥哥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由你哥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想追究A男侵犯您的名誉权,由您向法院提起普通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以上回复,如对您有帮助,敬请采纳;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或来电咨询,韩丽丽律师团队愿为您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14-04-04 20:48
建议请律师,胜诉的可能很大。侵犯名誉权可单独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05 19:44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07 14:15
伤情鉴定在轻伤以上构成刑事犯罪,你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未达到轻伤,可以进行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4-04-07 20:10
对方涉嫌犯罪,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07 20:22
现在对方已成刑事立案了,司法机关会做出合理公正的判决,对方给你哥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也是应该赔偿的,你哥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附带刑事赔偿。你认为对方侵害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再另行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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