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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广东-深圳 04-02 23:42  悬赏 0  发布者:130774……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在公司上班时,自己本内工作做完了,去我旁边人拿我做的货,我拿货到手上时同事就问这个7100板怎么不粘板,我就回答他那你踩久一点哟,同事回答我,也不粘板,那我看看,你过来让我看看。我坐到同事岗位时右脚踩上踏板,右手就转着调紧方位时我的右食指确在转盘平中间,可就没注意转盘上的气压顶压下来,压掉我右食指甲,我的管理看到赶紧去医院我说拿一两张创可贴就行了,管理工作人员就拿纸巾给我包上止血,管理老总带我去二楼拿钱去医院,难后又拿纸巾给我止着血,拿到钱时下去开车去医院,老总说痛不痛我说不痛一切是麻木的感觉心情,到了医院诊断说现消毒伤口包扎再诊断,医生说食指甲的肚皮都没了,骨头落出来了,未节部分缺损伤,医生说要住院,他们办理手续费时我就去了四楼,医生说你这个要割身上肉包扎,二是摸掉骨头包扎。老总你自己拿主义,那我说医生最快的办法是那种医生说摸掉骨头包扎好的快短点没事要的是好的快,我也跟老总说我也希望好的快一点能干活就行了。我也说不想受到第二个伤害割自己身上的肉。可惜现在的老总对我这不认同了,骨头是我自己要医生摸掉的。请你们一个说法。这是怎么办理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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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2 23:53
这是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3 10:00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02 23:53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4-04-02 23:55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4-04-03 09:07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4-04-03 09:17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4-03 10:13
建议先工伤认定,治疗结束后伤残鉴定,据鉴定结论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4-03 11:03
先做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4-03 14:15
可以自行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可以主张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4-04-03 19:58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申请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位自发生工伤日起30天,主动申请。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一种是,员工自己申请,在单位不愿意申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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