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王远洋  龙宇涛  李波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工作地点变更

 10-24 10:55  悬赏 0  发布者:白菜大兵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3)
本人在2008年9月一家公司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合同约定是长沙,可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全国各地都是,由于公司人事调配需要要调我们到其他城市上班,我们可以拒绝么?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是否会因此就必须终止劳动合同离开公司?这种情况下,公司除了补偿金外还有没有偿赔金?我们能否不终止合同并且要求签定的合同的工作地点与实际工作地点是一致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82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10月24日 16时47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4 11:09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如何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0-24 11:34
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521
山东 菏泽
人气:21544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0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25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8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3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