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刘哲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户口性质,遇到拆迁

江苏-南京 04-03 14:51  悬赏 0  发布者:hf_513 给我留言  回答:(5)
南京农村人,上学的时候把户口迁了车城市,变成居民,后来又迁回农村,遇到拆迁说户口性质变了,居民不能变成农民,集体土地拆迁了,现在不能享受政策,请问合理吗。南京不是在2004年取消了户籍性质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25
您好!
你母亲的房子,拆迁,应当给你合理补偿的。
管理部门只不过是找借口,不给你补偿罢了。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00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追问:

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有但是建房的许可证,没有房产证,房子是母亲的,儿子投靠后,遇到拆迁就不能享受补偿了吗。没有房产证,投靠遇到拆迁关系就不正常了吗。。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05
你好,这个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房子的具体状况。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06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4-03 15:47
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江苏无锡
黑龙江黑河
辽宁葫芦岛
安徽合肥
江苏南京
山东聊城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150
四川 成都
人气:796909
安徽 合肥
人气:86183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144
江苏 无锡
人气:51278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4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