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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问题

 04-03 15:57  悬赏 0  发布者:131301……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甘南 回答:(5)
我于2009年10月结婚,婚后我单位集资建房,由于我们只有工资收入,别无其它收入,双方工资也就勉强维持生活,我无力集资房屋,父母看我可怜,出资为我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证至今没有办理,交房款收据是我的名字。父母出资的方式是:一部分是银行汇款给我,另一部分是弟弟捎款给我。现在我们离婚,女方提出要将此房按共同财产分割。我该怎么办?请尊敬的律师给我一个建议。谢谢!
问题补充:
我的情况特殊,房子是我单位集资建房,不是商品房,房产证至今无法办理。我的第一笔房款是我们婚前交的,婚后又陆续交了四次房款。现在我父母主张房子所有权是他们的,并说我们结婚以来的工资加起来根本交不起房款。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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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4月03日 16时04分
您好,如果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话,实际上你们并没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房屋还是属于开发商的,所以你妻子是不能要求分割的。而你向父母借款,这笔款项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3 16:21
婚后购买的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4-03 16:30
婚后购买未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现在你们产权证没有办下来,你们也没有房子的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14-04-03 16:41
你好,婚后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的父母出钱,则可以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03 16:46
法院只判决使用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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