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哲  龙宇涛  李波  
已解决问题

我的自行车丢了在有人看管的车棚丢了

 04-04 13:42  悬赏 0  发布者:windea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律师您好:
我的一辆自行车丢失了,当时我在软件园区的专用非机动车停车点停车,
这里有人看管,但是物业以免费停车为由不予赔偿。软件园随名义免费停车,
但实际也在做差别处理,对于在物业办理过停车牌的免费,没有办理的按照每次5元收取。
另外很多不知道物业可以办理停车牌的人在按照每月15元的价格包月存车,而且没有收据。
我现在手上还有存车时的车牌留存,请问怎样才能挽回我的损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04日 13时45分
答:有证据证明看车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有权要求赔偿。
追问:

我已经调取到监控视频,
1.车丢是偷车人是用车牌取车(是否可以算过失?车牌保管不利,导致非存车人得到了车牌)
2.偷车人取车时,看车人一直低头忙自己的事情,没有往存车的地方看(看管不力)

请问如果作为免费看管,以上证据是否够以过失进行起诉。

回答:

答:不是重大过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4 13:45
这是可以要求看管人赔偿的
追问:

但是我确实没有缴费,应该怎么说呢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54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71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12325
河南 郑州
人气:531409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828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