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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夫妻间房产转移

 04-04 15:10  悬赏 5  发布者:rebecc……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丰台区 回答:(9)
2008年1月与老公离婚,同年4月复婚,2004年夫妻共同所购的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是否已算是他的婚前财产?还有,现在想把房产转到我名下,以什么方式最为省钱、省事?这套房子目前还没有办经转商,但已于去年将贷款还清。
问题补充:
经济适用房可不可以做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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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04日 15时51分
你好!如果离婚时约定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房产属于男方再婚前的财产。过户费用问题建议到房管局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各位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4 15:11
你好,属于其婚前财产。最为省钱的方式建议直接咨询房产局。
追问:

房产局?是房地产交易大厅吗?

回答:

房屋产权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4-04-04 15:13
咨询房管部门
追问:

房管部门是哪里?叫什么呀?

回复时间: 2014-04-04 15:16
您好!
不是他的婚前财产。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为什么不算是婚前财产呢?

回答:

2004年夫妻共同所购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共同还贷。

回复时间: 2014-04-04 15:20
您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追问:

这个没问题,只是想知道好办不好办?如何办?

回复时间: 2014-04-04 15:23
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之间的房屋过户无需交税费,可以到房管局具体咨询。
追问:

不交税费,有没有其他费用呢?

回复时间: 2014-04-04 15:25
建议到房管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追问:

直接办理吗?

回复时间: 2014-04-04 15:49
你好,可以做房产赠与
追问:

经济适用房如何赠与?

回复时间: 2014-04-04 15:54
如果第一次离婚归一方的话再次结婚后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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