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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认为工伤,随后问题怎样处理,怎样走法律程序

山东-淄博 04-07 04:57  悬赏 0  发布者:wy1025……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妈在工厂工作被机器压断四个手指,没有劳动合同,厂方到了医院动手术时家属才到,厂方没有填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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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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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08 12:02
你好,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功能障碍鉴定等级,按照等级、停工留薪期、个人工资、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07 05:08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追问:

以后应该怎样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07 07:02
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回复时间: 2014-04-07 07:11
您们需要自己申报工伤
追问:

自己申报去哪申报

回答:

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4-04-07 07:19
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个人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4-07 15:20
收集证据,要求用人单位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伤者本人和近亲属可在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2014-04-09 10:50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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