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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问题

天津 10-25 12:14  悬赏 5  发布者:jnj3241 回答:(3)
您好!请问房产过户之前必须得做房产公证吗?我是女方 ,房子是男方家老人的 ,要过户给我们 ,但是他们做了公证 ,公证房子属于老人赠与他的儿子 。请问律师 这样一来房子过完户后有我的一份吗?还是就是男方的跟我本人没关系 。如果没有我的能有孩子的一份吗?如果男方有什么意外发生老人是不是还可以收回房子呢?这时孩子能得到一份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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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5 13:32
不需要办理房屋过户公证,该房子可以认为是对其儿子的个人赠与,别人无权获得份额,如果出现意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男方的父母配偶儿女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诉讼
回复时间: 2010-10-25 12:28
答;如果赠与人明确只是赠与男方的时,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发生意外时,可以作为遗产在你、孩子、父母之间平均分割;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也有份。
回复时间: 2010-10-25 22:26
1、房子如果明确赠与他的儿子,那么房子就是属于他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你们离婚该房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2、同样也没有孩子的。
3、如果有什么意外死亡了,老人是不能要回房子的,但是老人和你及子女一样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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