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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腾房条件

北京-海淀区 04-07 18:49  悬赏 0  发布者:又要注册好麻……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大哥起诉我腾房一审以“应念兄弟之情”败诉,二审以“不具备腾房条件”维持原判。关于此房的归属,我目前正在想办法打官司。但我目前低保已经申请下来,正准备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后,是否就要给他腾房子?如果我们之间有“居住协议”,他让我“永远”居住,那么,即使我有房子了,是否也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涉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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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07 18:52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7 19:00
你有房屋了,就具备腾房条件了。
追问:

但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有协议约定,就要按协议执行,即使有房子。我认为,你这种说法只是凭个人简单想象草率说出口,其实,这是违背法律精神的。我上来只是求证一下,没想到不少人的回答如出一辙,惊人地相似,但都没有深入思考,请你们从法律角度深入地思考,拿出令人信服的论据来。有房子,但有协议,有协议,就要履行,这是《合同法》的基本精神。

回答:

生效判决认定不是白纸一张。
显然,法院不支持腾房并不是因为协议,而是念及亲情与不具备腾房条件而已。你只是一厢情愿,并且希望获得其他人认同。
倘若真是认为生效判决错误,我认为你的精力应当放在撤销两审判决,由法院根据协议不支持原告的腾房请求!

追问:

因为不腾房的原因太多,协议只是其中的一个,法庭重点审理的是亲情,而对于协议没有过多的顾及。而我的叙述也比较多样,没有突出协议,导致法庭最后判决只提到历史原因、家庭关系,并没有以协议为根据。这是让我判决后痛苦的地方。请设想一下,你说该怎么判决,难道法庭会以“应念及兄弟之情”,接着又以“双方有协议,应该履行”来判决吗?!显然,法庭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即选择亲情,因为这比较简单,而对于协议,法庭不会宣布有效,因为他们希望我另外起诉,其中原因想必你也能猜出几分。我在二审中还提到了双方有买卖合同,存在着一个买卖关系,以及对方已经把房子协议无偿转让给我了,二审法官都没有审理,可见法院只要不让你腾房就行了,管你有没有协议什么的,他们不可能在判决书上罗列一大堆不腾房的判决理由。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7 19:30
您好,具备条件就应该腾房
追问:

但不能不考虑协议的有效性,有协议,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要履行,而和有无房子无关。

回复时间: 2014-04-07 19:13
有房屋就具备腾房条件
追问:

但有协议就应该履行!

回复时间: 2014-04-07 19:16
你好,一般二审结果出来后即生效
回复时间: 2014-04-07 19:44
房子的归属以前和案情不明,不过你有了其他住处,有腾房条件,可能会再次起诉你腾房。居住权是用益物权,不是只凭借协议就能约定的,还要看协议是否合法。
追问:

协议应该是合法的,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从判决案例来看,都是执行合同,即使你有房,即使你……。你的回答不令人满意,是不合格的。

回答:

协议是否合法有效,需看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况。如果真的有理,就依据合法途径维权,而不是自己凭主观认识,对他人横加职责,顺我意的就行,不顺我意的就不行。不同意他人观点可以,但应尊重别人发言的权利,这是现代公民应具备的素质。

回复时间: 2014-04-07 20:05
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涉诉房
追问:

这个回答令人满意,因为从法律角度说,有协议就要履行,这是符合《合同法》的。从大量案例来看,都能验证这一认识。

回答:

是的,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合法有效,应当按协议履行。

回复时间: 2014-04-08 00:03
你好,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写的?如果你有房屋居住,是否需要腾房,看具体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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