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哲  刘海鹰  蒙彦军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我在北京物美买场工作摔骨折勒骨3个工伤鉴定拾极还没有陪尝

北京 04-08 13:1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5)
您好我在北京物美买场工作摔骨折勒骨3个工伤鉴定拾极还没有陪尝、能够陪我多少、我47了、谢谢你告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13
赔偿7个月的工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13
您好!
(一)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二)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四)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18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30
先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4-08 15:02
您好
根据工商认定结果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15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16
你好,可要求医疗费、交通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22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25
先申请工伤认定,在做伤残登记鉴定,按照鉴定级别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08 13:37
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计算赔偿。具体细节建议您致电咨询,方便进一步沟通。
回复时间: 2014-04-08 14:00
你好,可先申请工伤认定,依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一般是以实际损失为准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08 15:17
你好,根据你的家庭成员以及工资情况计算,建议能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4-08 15:52
你好,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级别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作为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回复时间: 2014-04-08 17:01
您好,建议申请伤残鉴定,可以根据等级确定费用,具体医药费、护理费等
回复时间: 2014-04-08 20:03
申请工伤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梅州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888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8
广东 梅州
人气:1285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78
辽宁 锦州
人气:44059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