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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婚两个多月,两个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当时南方给女方订婚结婚5万块钱

山东-济宁 04-08 20:0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刚结婚两个多月,两个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当时南方给女方订婚结婚5万块钱,男方想要回,在法律上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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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8 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4-08 20:56
关健要看你们结婚后共同生活没有。
回复时间: 2014-04-08 21:53
你好,登记后一般无权再要回彩礼,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4-09 11:45
看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4-09 14:55
登记后一般无权再要回彩礼,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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